评定条件
1、中专学历毕业后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;
2、大专学历毕业后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
3、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一年见习期满后,考核合格,认定助理职称资格;
4、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;
5、以上为人社部相关文件,具体条件参照各地人社局的具体文件。
负责对施工合同履行的监督和动态管理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施工现场,督查施工单位三大负责人、专业工程师与主要机械设备的到位和工作情况;检查施工单位在前期准备、工程质量、进度、生产、现场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情况,监控各项管理指令闭合;监控质量保证体系保持良好的动态运行;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、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、技术规范进行施工;对照下达的实施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,并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;监督施工单位在生产、现场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;同时,对施工单位合同违约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违规进行记录与处理,对发现的监理单位违约与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,并交办有关科室进行记录和跟踪落实。
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技术管理工作。主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、技术交底、设计完善和优化等;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计划,组织对重要工艺进行审查和验证;主持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;负责新技术、工艺和材料应用;组织实施技术攻关,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;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等。
负责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及项目交工总结报告、执行总结报告的编写;并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。
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管理。
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文件,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。
对主任负责,分管工程建设管理科;并对现场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管理。